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商务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