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国家恢复招收培养研究生制度起,我校的前身北京化工学院即被批准列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开始开展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工作,设化学工程和高分子材料两个专业,当年招收了首批17名硕士研究生。1981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传质与分离工程、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系统工程和高分子材料等学科、专业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使我校成为首批批准的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