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富庶兴化、生态兴化、文化兴化、和谐兴化”建设进程,努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胜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和泰州市委宣传部等六个部门单位联合通知泰红[2010]11号精神,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局、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一次“红十字博爱万人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