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9年。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为归口省政府管理,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独立开展工作、计划单列的正厅级单位。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与政府各部门和市州、县市、区政府直接建立业务关系。具有代表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政府赋予的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职能。遵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设主席团和执行理事会。主席团为决策、权力机构;执行理事会为残联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北京市残联成立于1988年12月,是市政府批准的由本市各类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其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北京市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项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于1988年12月成立,现有五部一室,直属三个事业单位,分别河南是省残疾人康复教育研究中心、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河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广西残联成立于1989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自治区残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联系,业务上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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