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广东省属相关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相关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审计的政府职能部门。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审计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青海省审计厅是主管全省审计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瞥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