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广东省属相关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相关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审计的政府职能部门。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审计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