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法律人才的警察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司法学校、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并更名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行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司法厅共管,以山东省司法厅为主的管理体制。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中央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