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简介
赣州市人民政府
改革开放尤其是撤地设市以来,赣州加大投入,主攻工业,扶持龙头,做大产业,经济发展取得明显进步。一是国民经济综合实力增强,2004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398.01亿元,增长12.7%;实现财政总收入38.35亿元,增长22.2%;产业结构层次提升,国内生产总值中三大产业比重由1998年的38.7:28.3:33.0调整为28.6:33.4:38.0。二是工业经济快速增长,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45.32亿元,比1998年增长1.4倍,工业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达到42%;目前工业企业逾3000家,以烟酒为主的食品工业、以稀土和钨为主的有色冶金、生物制药、设备制造和建材等主导产业发展迅速;全市建成16个工业园区,其中1个省级重点园区,1个省级乡镇企业示范工业园。三是农业结构优化,果业、商品蔬菜、草食畜禽和特种水产、苗木花卉等主导产业有较大发展,尤其是以脐橙为主的果业发展迅速;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年产值千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达102家,各类合作经济组织1600多个。四是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8元,增长9.8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53元,增长13.97%。
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已形成,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海关、商检、口岸、保税仓库等涉外机构健全,已同美国、日本、德国等18个国家和地区有经贸往来,利用外资位于全省前列;先后与美国麦克伦市、上海宝山区和静安区、辽宁锦州市结为友好城市,瑞金市与日本汤原町结为友好城市,参加了霍英东先生倡导的粤赣湘“红三角”经济圈。所有制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赣南果业股份公司上市,非公有制经济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为42%,投资、财税、交通、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顺利进行。五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京九铁路贯穿赣州7个县(市、区),赣龙铁路全线贯通;赣定高速公路建成通车,105等四条国道两纵两横通过赣州市,实现90%以上乡镇通水泥路;赣州黄金机场开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南昌等航线;航运与长江相连,可通沿海各港口,赣州四通八达的综合运输网络已形成。2004年实际使用外资5.39亿美元,居全省第二;外贸出口2.89亿美元,增长122%。
城市建设的发展
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环境日趋优美,城市文化内涵日趋丰富。城市化率由1998年的14.5%提高到2004年的28.5%,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至17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成面积扩大至38.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先后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综合治理先进城市等一系列称号,力争在2015年前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为面积100平方公里、人口100万的赣闽粤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城市社会事业和居民生活
全市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体系,有驻市普通高等院校3所,市属高等院校2所,成人高等院校4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6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3所,另有职业高中、技校和中小学共4000余所。全市共有文化机构615个,其中: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9个,公共图书馆18个,博物馆、文管所14个。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2.6%、93.8%。全市计划生育率92.33%,人口自然增长率8.17‰。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城市文明水平和公民思想道德水平明显提高。贫困人口减少,“两个确保”、“一个低保”得到巩固提高,“三条保障线”已建立,2004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8元,增长9.8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53元,增长13.97%,城市、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0.03%和51.43%,分别比1998年下降7.46%、5.25%。
赣南历史悠久,《山海经》载,远古时代就有“赣巨人”活动。远在四五千年前就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开化远于唐虞”。春秋战国时,先后属楚、吴、越,后又属楚国。秦并六国后,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分天下为36郡,赣南属九江郡。三十三年(前214),秦发大军50万分五军战五岭,使尉屠睢将五军,其中一军守庾岭界,置南壄县,隶九江郡,为赣南建置政权之始。
汉高祖元年(前206),南壄属楚。四年(前203),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南壄隶之。五年(前202),汉灭楚,赣南始隶汉。六年(前201),置豫章郡,治南昌,领18县,其中赣南3县隶之:南壄县(约辖今南康、大余、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赣县(约辖今章贡区、赣县、兴国等地、于都县(约辖今于都、宁都、石城、瑞金、会昌、安远、寻乌等地)。其中赣县、于都县为新增设县。西汉末年(9~23),改豫章郡为九江郡,赣南3县隶之。东汉建武元年(25),九江郡复名豫章郡,南壄改为南野,赣南3县仍隶之。兴平元年(194),分豫章郡置庐陵郡,赣南3县隶庐陵郡。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析庐陵郡置南部都尉,隶扬州,治于都。领于都、赣县、平阳(由赣县分出,即今兴国)、阳都、揭阳(析于都白鹿营地置阳都;析阳都陂阳地置陂阳县,随后改为揭阳)、南安(由南野分出,约辖今南康、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南野(约辖今大余、上犹、崇义等地)7县,为赣南设立市一级行政机构之始。
晋太康元年(280),改南安为南康,改阳都为宁都,改平阳为平固。三年(282),罢庐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于都,将南野并入南康领6县。五年(284),改揭阳为陂阳。十年(289),赣县移县治于葛姥城(今章贡区虎岗一带)。元康元年(291),南康郡改属江州都督府。永和五年(349),郡治从于都迁至赣县(章、贡两水间,今章贡区)。
南北朝梁·大宝元年(550),南康郡地大余改属广东东衡州始兴郡。陈·太建十三年(581),大余改隶广东东衡州安远郡。
隋开皇九年(589),改南康郡为虔州,隶洪州总管府。平固并入赣县、南野并入南康、虔化并入宁都。十三年(593),陂阳县设石城场,并入宁都。虔州领4县:赣县、于都、南康、宁都。
唐贞观元年(627)分天下为十道,虔州隶江南道,辖县如前。永淳元年(682),析南康东南地复置南安县(约辖今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虔州领5县。神龙元年(705),复置大余县,虔州领6县。天宝元年(742),南安改名信丰县,并分出原南安地置百丈泉,后改虔南镇。贞元四年(788),分出于都三乡和信丰一里复置安远县,虔州领7县。天祐元年(904),从于都县分出象湖镇置瑞金监。
五代十国后梁·开平三年(909),虔州属梁。四年(910),以虔、韶2州置百胜军;南唐·昇元元年(937),改百胜军为昭信军,虔州属之。乾化元年(911),析南康县地置上犹场。保大十年(952),改上犹场为上犹县,翌年改瑞金监为瑞金县,虔南场为龙南县,石城场为石城县。至此,虔州领11县:赣县、于都、信丰、南康、大余、虔化、安远、上犹、瑞金、龙南、石城。
宋开宝八年(975),改昭信军为军州。大平兴国元年(976),改军州复为虔州,隶江南西路;七年(982),从赣县分出潋江镇7乡及庐陵泰和部分辖地置兴国县,从于都分出县东南6乡于九州镇置会昌县。虔州领13县。淳化元年(990),以虔州原辖南康、大余、上犹3县另置南安军,治大余。虔州领10县,隶江南西路。为赣南分设两个政区之始。宣和三年(1121),龙南县改名为虔南。绍兴二十三年(1153),校书郎董德元以“虔”字为虎头,虔州号“虎头城”,非佳名,奏请改名,诏改虔州为赣州(取章、贡二水合流之义),赣州名始此。同时,虔化县改名为宁都,虔南县复名为龙南。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江南西路为江西行中书省,赣州、南安军隶江西行省。至元十四年(1277),赣州、南安军分别改为赣州路总管府、南安路总管府。隶属与领县如旧。
元贞元年(1295),升宁都、会昌2县为州,并以石城县隶宁都州,瑞金县隶会昌州。赣州路辖宁都、会昌2州及赣、于都、信丰、兴国4县。
明明吴二年(1365,元至正二十五年),赣州、南安两路改为府。洪武十八年(1385),江西分为5道,赣州、南安2府均属岭北道。成化十三年(1477),设分巡岭北道于赣州,赣州、南安2府属之。弘治七年(1494),置南赣巡抚都察院于赣州,称虔院。正德十一年(1516),置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辖江西的南安、赣州,广东的韶州、南雄州,湖南的郴州和福建的汀州等州府。正德十二年(1517),从上犹、南康、大余3县划出部分辖地置崇义县,属南安府,至此,南安府领4县:大余、南康、上犹、崇义。嘉靖三十六年(1557),增设分守岭北、岭东、岭南、漳南4道,统于虔院。岭北巡、守两道治赣州,赣州、南安2府隶之。嘉靖四十年(1561),分出潮州程乡县及武平、安远、兴宁、上杭等县辖地置平远县,隶赣州府;四十二年(1563),只以程乡之义化等镇及兴宁之大信都为平远县,余地划回原辖县,平远县改隶广东潮州。隆庆三年(1569),从安远、信丰、龙南3县划出部分辖地置定南县,隶赣州府。万历四年(1576),以安远县原辖寻乌等15堡另置长宁县,隶赣州府。至此,赣州府领12县,南安府领4县。
清顺治十年(1653)至康熙八年(1669),先后撤销南赣守抚和巡、守两道。康熙十年(1671),置分巡赣南道,辖赣州府、南安府。雍正九年(1731),改分巡赣南道为分巡吉南赣道,增辖吉安府。乾隆十九年(1754),升宁都县为宁都直隶州,辖瑞金、石城2县为赣南分设赣州府、南安府、宁都直隶州3个政区之始。同年,改分巡吉南赣道为吉南赣宁兵备道,增辖宁都直隶州。
民国元年(1912)废府(州)、厅设县,县直隶省。民国3年(1914)江西设浔阳、豫章、庐陵、赣南4道。赣南道,治赣县,领17县:赣县、于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长宁、龙南、全南、定南、宁都、瑞金、石城、南康、大余、上犹、崇义。赣南3个政区复合为一。民国15年(1926),废赣南道,县直康省。民国21年(1932)全省划为13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第九、十一、十二、十三行政区。兴国县归第九行政区。第十一行政区(后改称赣南行政长官公署)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上犹、崇义、大余6县。第十二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于都、会昌6县。第十三行政区设龙南,辖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5县。民国22年(1933),第十一、十三2个行政区合并,改名赣南政务专员公署,先设大余,后迁赣州,领11县。民国24年(1935),全省改划为8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江西省第四、八行政区。第四行政区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大余、上犹、崇义、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11县;第八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于都、兴国7县。
苏维埃时期(1928~1934)赣南各地先后成立苏维埃政府,分别隶属江西、湘赣、粤赣、赣南省苏维埃政府。
1949年7月,成立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领18县(市):赣州(8月析赣州镇设赣州市)、赣县、南康、大余、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宁都、于都、兴国、瑞金、会昌、石城、寻乌;1949年8月,成立赣西南行政公署,辖赣州、宁都、吉安3分区;
2013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赣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撤销县级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同意将原南康市的潭东镇、潭口镇划归赣州市章贡区管辖。
2014年2月25日,赣州市南康区正式挂牌成立。
2016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复赣州市赣县撤县设区,设立赣州市赣县区。
赣州市下辖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3个市辖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安远县、龙南县、定南县、全南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14个县,代管县级瑞金市。
南部低山、丘陵构造剥蚀地貌主要分布在赣州南部的赣县、于都、会昌、瑞金南部及信丰、安远、寻乌、龙南、全南、定南全境,主要山体为九连山和武夷山南段。其中强烈上升和侵蚀切割较强的低山地貌分布在中山的山前地带,如会昌北面的武夷山南段,寻乌的中山排、桂竹帽,信丰的金盆山、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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