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简介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战略、方针和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本市合作交流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组织研究本市合作交流工作发展战略和推进与各省区市之间合作交流的重大问题,提出本市扩大对内开放、推进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指导方针、工作原则、政策措施和相关建议。
(二)按照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本市合作交流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研究制定本市合作交流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建设。
(三)承担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本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重点联系、指导市有关委办局、各区县和社会团体的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本市国内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市合作交流信息的综合和发布,为社会提供相关信息公共服务;组织收集、整理本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组织、指导、协调本市有关单位做好相关数据的调查与分析研究工作;负责推进本市服务全国平台体系建设,建设与管理合作交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五)组织、协调、指导本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做好服务;牵头组织本市参加国内大型经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市企业到各地投资和合作;协同做好上海到各地、各地在上海的招商引资和展销博览等活动的服务工作;推进改善本市投资环境,协调组织为中央和各地在沪企业服务。
(六)负责推进和组织实施上海与各省区市政府间合作协议,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本市与各地在经济、科技、基础设施、人才、教育、文化、卫生、服务等领域的跨省区市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本市参加国内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联络工作,牵头承办和参与区域性合作组织的例会;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参与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合作项目落实。
(七)负责对口联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研究制定本市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市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工作;负责与对口支援地区的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管理归口的市政府驻外省区市办事机构;负责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区市驻沪办事机构的联系、服务和协调;负责管理各地驻沪单位和人员组成的全市性的联谊性社会团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地在沪单位和人员的社会稳定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接待工作、接待经费的管理,制定、完善接待规范;承担中央和国务院部级领导、各省区市省级领导的接待任务;负责地市级以上代表团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际、国内重要大型会议和活动的相关接待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的接待工作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接待部门的工作;配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做好本市党政代表团赴各省区市学习考察的相关协调和保障等工作。
(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 湘 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书记、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主任。
领导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和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全面工作。
周贤行 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副书记。
分管系统党建、组织、宣传、统战、干部、研究、政策法规工作。
胡雅龙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巡视员。
负责各地在沪企业(协会)联合会和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办公室工作。
周 晓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副主任。
分管市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杨明珠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副主任。
分管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联系各省区市驻沪办事处。
姚 新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副主任。
分管区域合作、国内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工作。
孙国彪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副主任。
分管对口支援和扶贫开发工作。
姚 海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纪委书记
负责系统纪检监察、直属机关党建,分管审计工作。
成玉生 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秘书长、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秘书长。
分管委办综合协调、督办、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议提案办理、档案、保密和财务工作。
曹整国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副巡视员,市合作交流系统工会主任。
负责系统工会工作,协助分管领导推进党建工作。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设10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二)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三)区域合作处
(四)企业服务处
(五)对口支援处
(六)联络处
(七)接待一处
(八)接待二处
(九)信息处
(十)综合财务处
上海市服务全国和对口帮扶“十一五”规划
做好服务全国和对口帮扶工作是上海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体现和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进一步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工作的回顾
"十五"期间,上海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坚持"立足大局、扩大开放、服务全国、互融共进"的指导方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上海市国内合作'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
(一)对口支援工作成绩显著
"十五"时期,我市努力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对口支援模式。在对口支援的西藏日喀则地区、新疆阿克苏地区、云南文山、红河、思茅、迪庆四州市、三峡库区重庆万州和湖北宜昌夷陵等地,围绕扶贫开发、移民安置、援建社会公益项目、培训各类人才和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等重点,共投入无偿援助资金11.27亿元,实施对口帮扶项目1490个,其中援建各类试点村、重点村884个。累计派出挂职干部、各类志愿者1800人,帮助培训了一大批各类人才。与有关方面签署经济技术合作项目924个,协议资金174.82亿元。其中,在西藏日喀则地区,共投入资金4.13亿元,重点援建了日喀则扎什文化广场、上海家园、上海路、上海体育场、日喀则地区中专教学楼等一批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及其他项目259个;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共投入资金1.6亿元,重点援建了阿克苏地区教师培训中心、阿克苏地区少年宫、阿克苏地区图书馆、阿克苏地区医疗急救中心、阿克苏地区科技活动中心等科教文化医疗项目388个;在云南四州市,共投入资金4.29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625个,启动了帮扶人口较少民族德宏州德昂族和思茅市苦聪人的工作;在三峡库区重庆万州和湖北宜昌夷陵,共投入资金1.25亿元,实施种养植(殖)、旅游等特色产业和移民就业基地等重点援助项目218个。先后安置7519名三峡库区农村外迁移民。上海对口支援云南案例在全球扶贫大会上进行了交流,本市多次被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评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先进集体",本市对口云南帮扶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集体。
(二)跨地区合作蓬勃发展
贯彻中央区域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市领导率团先后9批次出访兄弟省区市,积极推进跨地区合作。共达成合作项目1654个,总金额1841.7亿元。一是参与西部大开发成效明显。市财政设立参与西部开发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开展投资合作;积极组团参加重要区域性经贸展示洽谈,签订合作项目1507个,总金额达到1534.7亿元;开展各类智力帮扶和人才培训;完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配套工程。二是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新进展。签署粮食产销合作协议,组团参加重要经贸展示活动,引导上海优势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签订合作项目147个,金额达307亿元。三是长三角区域合作扎实推进。区域各层次协商机制逐步建立;区域合作组织进一步发展完善;区域部门专题合作深入推进,在交通规划对接、科研设备共享、物流信息互通、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统计口径、交易规则)"三统一"、主要旅游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统一和区域通关改革试点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四是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形成共识。会同沿江中心城市完成专题研究;开展部省市合作,共同召开了"合力建设黄金水道,促进长江经济发展"座谈会和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次会议,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三)城市集聚辐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注重扩大对内开放,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功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加强上海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办〔2004〕7号),多方位增强和落实服务措施,推荐在沪单位参与本市先进模范评选,积极为各地驻沪办事机构和各地来沪举办经贸活动搞好服务。发挥要素市场功能,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各地企业来沪投资并扩大投资领域。各地来沪投资平稳增长,落户企业数平均年增长近30%,注册资本平均年增长10%。
(四)地区间友好往来日益增进
坚持学各地之长,补上海之短,创上海之新,全面推进与兄弟省区市的合作交流。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意见》,规范公务接待,共接待来沪地司级以上领导或团组8100余批。增设了上海市政府驻西藏、新疆办事处,各地在沪设立办事机构近900家。制定了上海对兄弟省区市受灾的援助应急响应及兄弟省区市对本市慰问鸣谢应对响应的方案,向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的17个省区市受灾地区紧急援助资金和物资近6000万元,向多个省市及港澳地区提供了大批抗"非典"物资,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步建立了"方便群众、及时捐赠"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每年组织全市群众性社会捐助活动,支援对口地区。
上海服务全国与对口帮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集中集聚,上海企业向外地拓展还需要进一步组合集群、形成规模,区域合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专题合作,对内开放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环境、增强服务功能。
二、"十一五"工作的特点、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特点
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求上海做好"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对上海"十一五"期间做好服务全国和对口帮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东、中、西部地区互动发展,是中央交给上海的任务,也是上海应尽的历史责任。
区域经济一体化、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和国家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对上海"十一五"期间加快自身发展,做好服务全国和对口帮扶工作提供了新机遇。要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转变发展模式,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提升城市服务能级和水平,为做好服务全国和对口支援工作提供了保障。
国家编制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明确要加快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联动发展,形成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城市群。这对上海"十一五"期间做好服务全国和对口帮扶工作提出了新任务。要立足于国家战略和长三角及沿江地区的整体利益,共建区域创新体系,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提升区域整体能级,使之成为代表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的战略平台。
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浦东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办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对上海服务全国和对口帮扶工作开拓了新领域。要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促进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创新区域发展合作机制,共同构建向世界展示的舞台,进一步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格局。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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